一、申請甄選資格:(甄選錄取人數以本系碩士班甄試錄取人數1/2為原則)
(一)校內外相關科系大學部三年級學生且已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
(二)大一至大三上學期共前五學期學業成績(轉學或轉系生僅採計轉入本系後之成績)總平均名次需於全班人數前二分之一。
(三)因特殊原因或具優良表現但成績未達上述標準者,得經導師推薦後,提出申請。
二、申請甄選所需資料:
(一)預備研究生申請表,申請表格式另訂之。
(二)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檢附全班名次證明)。
(三)研究計畫書(A4紙電腦打字,3,000字以內為限)。
(四)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含學術研究能力(如競賽、論文等)或得獎作品、各類英文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讀書與生涯規劃等資料。
三、評分方式:書面審查。
(一)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50%。
(二)研究計畫書:30%。
(三)其他有利審查資料:20%
四、本次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日(星期一)截止,相關資料請裝訂成冊後,親送或郵寄一份至國文系辦公室(J409)(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33號國文系辦收);並請將整份資料彙集成pdf檔e-mail至nutn20204@gm2.nutn.edu.tw,逾期恕不受理。
其餘申請規定請參閱附件。